北京怀柔区14家餐饮门店食安检查不合格

最后更新于:2024-10-16 00:00:00

  新京报讯(记者王萍)近日,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区部分餐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,检查中发现14家餐饮门店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、食品生熟未分开等违法违规问题。14家餐饮门店被责令改正,其中8家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◆被查处餐饮门店

  1、北京葛宇玲小吃店(招牌名称:牛ge板面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2、北京冠泽轩餐厅(招牌名称:云阳快餐店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3、北京晋劲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(招牌名称:晋来顺面馆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4、北京鑫淼润泽餐饮有限公司(招牌名称:秦晋面食馆一锅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5、北京羽宝诚餐饮有限公司(招牌名称:虎头军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6、北京藏雅轩餐厅(招牌名称:山西面馆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7、北京田园印象餐厅(招牌名称:晋川香美食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8、北京客必满餐饮有限责任公司(招牌名称:泰一味包子)

 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定,责令改正,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  9、北京王国荣小吃部(招牌名称:王国荣小吃部)

  存在餐具未保持清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四)项 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。

  10、北京晓谢民俗餐厅(招牌名称:晓谢民俗餐厅)

  存在食品生熟未分开的问题,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依据 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。

  11、北京欣馨居民俗餐厅(招牌名称:北京欣馨居民俗餐厅)

  存在食品加工制作工具未定位存放的问题,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。

  12、北京宝山四季香饭店(招牌名称:四季香饭店)

  存在餐具未保持清洁的问题,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四)项 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。

  13、北京天河缘民俗餐厅(招牌名称:天河缘民俗餐厅)

  存在食品生熟未分开的问题,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依据 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。

  14、北京赵振东民俗餐厅(招牌名称:赵振东民俗餐厅)

  存在食品生熟未分开的问题,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依据 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。

  编辑 王琳

  校对 柳宝庆